有关CMA盖章、CNAS标识使用的规定大全

  新闻资讯     |      2024-03-13 10:34:05

CMA标志的正确使用

来源:内容来自认监委官方文件《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


01

什么时候要盖CMA章
检验检测机构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能力范围内,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时,应当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并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应按照国家认监委有关标志管理的文件规定,符合尺寸、比例、颜色方面的要求,并准确、清晰标注证书编号。

02

盖章的位置
CMA标志加盖(或者印刷)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封面。

检验检测专用章加盖在检验检测报告封面的机构名称位置或者检验检测结论位置,骑缝位置也应加盖。

检验检测专用章应表明检验检测机构完整的、准确的名称。

03

盖检测章的意义
检验检测机构在其出具的各类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均应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用以表明该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由其出具,并由该检验检测机构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检验检测专用章的管理制度,并对检验检测专用章的使用进行规范管理。

04

印章的颜色
颜色建议为红色、蓝色或者黑色。

05

可以不盖CMA章的情形
实验室为科研、教学、内部质量控制等活动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时,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可以不标注CMA标志。

06

不得盖CMA章的情形
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外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不得标注CMA标志。

07

CMA章的样式
提醒一定要用第二张带数字的那个标识,不能使用第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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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标志的正确使用

来源:内容来自CNAS官网《CNAS-R01:2023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5.3 实验室或检验机构使用 CNAS 认可标识和声明认可状态的特殊要求。


01

盖CNAS章的位置

实验室或检验机构应将 CNAS 认可标识置于其签发的报告、证书首页上部适当的位置。 


02

CNAS章的签发

带 CNAS 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的报告或证书应由授权签字人在其授权范围内签发。 


同时获得检测和校准认可资格的实验室,应分别签发检测和校准的报告或证书,检测报告或证书应仅使用检测实验室 CNAS 认可标识,校准报告或证书应仅使用校准实验室 CNAS 认可标识。


03

不得盖CNAS章及需要另外标注的情形

如果实验室或检验机构签发的报告或证书结果全部不在认可范围内或全部结果来自于外部供应商,则不得在其报告或证书上使用 CNAS 认可标识或声明认可状态。

实验室或检验机构签发的带 CNAS 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的报告或证书中包含部分非认可项目时,应清晰标明此项目不在认可范围内;实验室或检验机构签发的带 CNAS 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的报告或证书中的结果/结论依据部分非认可项目时,应清晰标明结果/结论所依据的合格评定活动不在认可范围内。 

实验室或检验机构签发的带 CNAS 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的报告或证书中部分结果来自于外部供应商时,应予以清晰标明。实验室或检验机构从外部供应商的报告或证书中摘录信息应得到外部供应商的同意;如果外部供应商的项目未获 CNAS 认可,应标明此项目不在认可范围内。 


实验室签发的带 CNAS 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的报告或证书中包含意见或解释时,意见或解释应获得 CNAS 认可,且意见或解释所依据的检测、校准能力等也应获得 CNAS 认可。如果意见或解释不在 CNAS 认可范围之内,应在报告或证书上予以注明。实验室可将不在认可范围内的意见或解释另行签发不带 CNAS 认可标 识或认可状态声明的报告或证书。


根据检测或校准结果,与规范或客户的规定限量做出的符合性判断,不属于 本规则所规定的“意见和解释”。实验室签发的报告或证书中仅包含判定标准(无具体的检测或校准方法)时,不得在报告或证书上使用认可标识或声明认可状态。


04

特殊情况

如果实验室或检验机构签发的报告或证书中包含 CNAS 与其他认可机构签署多边或双边互认协议的信息,相关内容应经 CNAS 书面准许。实验室或检验机构不应在签发的报告或证书上使用其他签署多边承认协议认可机构的认可标识,除非其获得其他签署多边承认协议认可机构认可或 CNAS 与其他认可机构间有特定双边协议规定。 


05

禁止误认获得CNAS认可的情形

对于多地点的实验室或检验机构,CNAS 认可标识使用或认可状态声明不应使相关方误认为未获认可地点的相关能力在认可范围内。 


实验室或检验机构在非认可范围内的所有活动(包括外部提供的服务)中,不得在相关的来往函件中含有 CNAS 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的描述,出具的报告或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也不能提及、暗示或使相关方误认为获 CNAS 认可。 


如果实验室或检验机构同时也通过管理体系认证,报告或证书上只允许使用 CNAS 认可标识,而不得使用认证标志。 


实验室或检验机构不得将 CNAS 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用于样品或产品 (或独立的产品部件)上,使相关方误认为产品已获认证。 


实验室签发的带 CNAS 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的报告或证书中若含对结果解释的内容,应作必要的文字说明,并明确所指的具体规范、标准,以避免客户产生歧义或误解。 


06

不同机构/对象CNAS标识的适用范围

校准实验室 CNAS 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只能用于校准报告或证书 (Calibration Report/ Certificate),不得用于其他名称的报告或证书。 


能力验证提供者 CNAS 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只能用于能力验证计划报告、测量审核报告,不得用于其他名称的报告或证书。 


标准物质或标准样品生产者 CNAS 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只能用于标准物质或标准样品证书或宣传的媒介上,不得用于标签。 


良好实验室规范 CNAS 认可标识或资格状态声明只能用于试验机构出具的研究报告,不得用于其他名称的报告或证书。 


实验室生物安全 CNAS 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不得用于报告或证书,只能用于宣传的媒介上,如网页、简介。 


实验动物机构 CNAS 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不得用于报告或证书,只能用于宣传的媒介上,如网页、简介。 


科研实验室 CNAS 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只能用于科研实验室出具的研究报告、技术报告等文件或宣传的媒介上,如网页、简介。 


检验机构 CNAS 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只能用于检验报告、证书或宣传的媒介上,如网页、简介,不得用于标签。 


生物样本库 CNAS 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只能用于报告或宣传的媒介上, 如网页、简介。


07

CNAS徽章的样式
CNAS 徽标的规格如图所示,可成比例放大或缩小,应清晰可辨。

徽标的基本颜色为蓝色或黑色:
蓝色1:C:100 M:95 Y:25 K:0 (标准色)
蓝色2:C:100 M:56 Y:0 K:0 (标准色) 
黑色:C:0 M:0 Y:0 K:100 (标准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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