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认证,即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质量要求,协调指令只规定主要要求,一般指令要求是标准的任务。
因此准确的含义是:CE标志是安全合格标志而非质量合格标志。是构成欧洲指令核心的"主要要求"。
“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CE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 EUROPEENNE)。
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
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认证流程
此流程适用于所有CE覆盖的所有产品:
第一步:确定产品符合的指令和协调标准
超过20个指令覆盖的产品需要加贴CE标志。这些指令分别覆盖了不同范围的产品,并且指令中列举了所覆盖产品的基本要求。欧盟协调标准就是用来指导产品满足指令基本要求的详细技术文件。
第二步:确定产品应符合的详细要求
您必须保证您的产品满足欧盟相关法律的基本要求。产品满足其所适用的所有协调标准的要求,才被视为符合相关的基本要求。是否适用协调标准完全是自愿的,您也可以选择其他方式来满足相应的基本要求。
第三步:确定产品是否需要公告机构参与检验
您的产品所涉及到的每一个指令都对是否需要由第三方公告机构来参与CE的审核有详细的规定。并不是所有产品都强制要求通过公告机构认证,所以确定是否真的需要公告机构参与是非常重要的。这些公告机构都是由欧盟委员会授权的,并在NANDO(新方法指令公告机构及指定机构)的档案中有详细的清单。
第四步:测试产品并检验其符合性
制造商有责任对产品进行测试并且检查其是否符合欧盟法规(符合性评估流程),风险评估是评估流程中的基础规则,满足了欧盟相关协调标准的要求后,您才有可能满足欧盟官方法规的基本要求。
第五步:起草并保存指令要求的技术文件
制造商必须根据产品所符合指令的要求及风险评估的需要,建立产品的技术文件(TCF)。如果相关授权部门要求,制造商须将技术文件及EC符合性声明一起提交检查。
第六步:在您的产品上加贴CE标志并做EC符合性声明(EC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CE标志必须由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加贴在产品上。CE标志必须按照其标准图样,清楚且永久的贴在产品或其铭牌上。如果公告机构参与了产品的认证,则CE标志必须带有公告机构的公告号。制造商有义务起草EC符合性声明,并在其上签字以证明产品满足CE要求。
经过以上六个步骤,您的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以在欧洲市场顺利流通了。
此流程适用于厂商找第三方实验室申请CE认证的流程:
申请人填写CE-marking申请表,将申请表,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技术文件一并寄给实验室。
实验室确定检验标准及检验项目并报价。
申请人确认报价,并将样品和有关技术文件送至实验室。
申请人提供技术文件。
实验室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申请人根据收费通知要求支付认证费用。
实验室进行产品测试及对技术文件进行审阅。
技术文件审阅包括:
a文件是否完善。
b文件是否按欧共体官方语言(英语、德语或法语)书写。
如果技术文件不完善或未使用规定语言,实验室将通知申请人改进。
如果试验不合格,实验室将及时通知申请人,允许申请人对产品进行改进。如此,直到试验合格。申请人应对原申请中的技术资料进行更改,以便反映更改后的实际情况。
本页第9、10条所涉及的整改费用,实验室将向申请人发出补充收费通知。
申请人根据补充收费通知要求支付整改费用。
实验室向申请人提供产品测试报告或技术文件(TCF),以及CE符合证明(COC),及CE标志。
申请人签署CE保证自我声明,并在产品上贴附CE标示。
CE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正规的来说CE认证的有效期其实取决于两个因素:
第一个是只要产品执行的标准和指令没有更新,没有出新的指令标准,那就不需要对产品进行评估和审核,甚至是重新办理;
第二个就是产品的制造商、供应商、制作工艺等没有变,没有出台新的标准,那就是一直有效的。
通常的来说有效期是五年。因为五年时间欧盟可能会变更一些标准指令法规。那么原有的证书就用不了,必须按照欧盟最新法规来申请;
不同的机构就会不一样,这个是没有固定的有效期的.
针对不同产品,CE证书有效期是不一样的。大部分CE有效期一般5年,有些危险产品,例如医疗器械、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每年需要年审才可以维持证书的有效性。
现行的欧盟指令有哪些?
序号 | 指令编号 | 指令名称(英文) | 指令名称(中文) |
1 | 2000/9/EC | Cableway,installations | 索道装置 |
2 | (EC),1907/2006 | Chemical,substances,(REACH) | 化学物质 |
3 | 89/106/EEC | Construction,products,(CPD) | 建筑产品 |
4 | (EU),305/2011 | Construction,products,(CPR) | 建筑产品法规指令 |
5 | (EC),1223/2009 | Cosmetics | 化妆品 |
6 | 92/42/EEC | Eco,design,hot-water,boilers | 热水锅炉 |
7 | 2010/30/EU | Eco,designand,energy,labelling | 生态设计和能源标签 |
8 | 2009/125/EC | Eco,designand,energy,labelling | 生态设计和能源标签 |
9 | (EC),1221/2009 | Eco,managementand,audit,scheme,(EMAS) | 生态管理和审计计划 |
10 | 2004/108/EC | Electromagneti,compatability,(EMC) | 电磁兼容指令 |
11 | 94/9/EC | Equipment,for,explosive,atmospheres,(ATEX) | 防爆指令 |
12 | 93/15/EEC | Explosives,for,civil,uses | 民用爆炸物 |
13 | 2009/142/EC | Gas,appliances,(GAD) | 燃气具指令 |
14 | 95/16/EC | Lifts | 电梯指令 |
15 | 2006/95/EC | Low,Voltage,(LVD) | 低电压指令 |
16 | 2006/42/EC | Machinery,(MD) | 机械指令 |
17 | 2004/22/EC | Measuring,instruments,(MID) | 计量器具指令 |
18 | 93/42/EEC | Medical,devices,(MDD) | 医疗设备指 |
19 | 90/385/EEC | Medical,devices,active,implantable | 主动植入式医疗设备 |
20 | 98/79/EC | Medical,devices,in,vitro,diagnostic | 体外诊断式医疗设备 |
21 | (EC),765/2008 | New,legislative,framework,(NLF) | 新的立法框架 |
22 | 2009/23/EC | Non-automatic,weighing,instruments,(NAWI) | 非自动衡器指令 |
23 | 94/62/EC | Packaging,and,packaging,waste | 包装和包装废弃物 |
24 | 89/686/EEC | Personal,protective,equipment,(PPE) | 个人防护指令 |
25 | 97/23/EC | Pressure,equipment,(PED) | 压力设备指令 |
26 | 2007/23/EC | Pyrotechnic,articles | 烟火用品指令 |
27 | 1999/5/EC | Radio,and,telecommunications,terminal,equipment,(RTTE) | 无线电设备和电信终端设备 |
28 | 2008/57/EC | Rail,system,interoperability | 铁路系统的互操作性 |
29 | 94/25/EC | Recreational,craft | 娱乐游艇指令 |
30 | 2011/65/EU | Restriction,of,the,use,of,certain,hazardous,substances,(RoHS) | 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 |
31 | 2009/105/EC | Simple,Pressure,Vessels | 简单压力容器 |
32 | 2009/48/EC | Toys,safety | 玩具指令 |
更多检测内容,电话咨询:400 880 4601
捷标检测 官网:www.jiebiaotest.com
【来源:internet】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②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